2024年11月10日上午9:30-12:10,以“国际商事统一法的司法适用”为主题的学术讲座在禁漫天堂
行敏楼434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禁漫天堂
教授、博士生导师左海聪教授做报告,禁漫天堂
涉外法治学院颜林副院长主持,南开大学禁漫天堂
胡建国副教授、禁漫天堂
郑玲丽教授与谈,禁漫天堂
涉外法治学院张鹏副院长、禁漫天堂
杨丹副教授、肖威副教授以及南京大学禁漫天堂
何鹰副教授、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范璐晶老师全程参与,禁漫天堂
国际法专业本硕博以及校内外的师生共一百余名线上线下共同聆听了左海聪教授分享的精彩内容。

颜林副院长首先对左海聪教授应邀前来表示诚挚感谢,并简要介绍了左海聪教授在法学领域,尤其是国际商法领域所取得的突出成就。

讲座伊始,左海聪教授首先用图表向我们介绍了2022年我国法院国际商事案件对相关国际公约与商事惯例的适用情况统计结果。左海聪教授指出,中国法院在司法审判中,对于国际商事统一法的频繁援引与适用,彰显了我国作为大国,在国际商事审判层面对世界规则产生的外溢效应,颠覆了在国际商事领域“言必称欧美”传统习惯,凸显了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在国际商事审判领域独特的中国范式与中国声音。
接下来,左海聪教授介绍了本次学术报告的基本框架:一是国际商事惯例的适用;二是国际商事条约的适用;三是国际商事一般法律原则的适用,四是国际商事判例的适用与参照。

南开大学胡建国老师从国际商法角度对本次讲座内容做出两点总结。一是国际经济法立足点是且应当以促进国际商事交易为支撑点,服务于国际经济贸易为宗旨,“安全性、可行行、确定性”是国际经济法研究的最终价值目标。二是国际商事条约在国内法的适用上,国际条约应属国内法的一部分。
郑玲丽老师对本次讲座内容关于国际商事统一法的适用总结道,此次讲座让全体师生对国际商法领域中惯例及条约适用问题上有更为深入的了解。此外,今年是左海聪教授在国际商法执教且深耕30周年,左老师对教学和研究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并秉持,最后携全体参会师生以热烈的掌声对左老师的到来表示感谢。
南京大学何鹰老师指出,聆听本次讲座对CISG第9条第一款及第二款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通过107号指导案例指出,当下国际货物贸易规则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我国在国际中的角色从参与者向引领者的转变。
南京理工大学范老师以国际商事条约适用的教学问题向左老师进行提问,左老师回应道,国际法的教学应早向法科生授教,案例教学的模式更适合法科生的理论及实践学习。
杨丹老师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及国际经济法的教学角度进行提问,鉴于法科生之前未曾接触过国际法领域,在教学伊始对国际法中的如条约适用问题认知不够全面。左老师以案例教学进行回应,案例教学是极佳的授课方法,以案例引导学生兴趣。
颜林副院长总结本次讲座内容,从国际商事惯例的适用到国际商事条约的适用上,指出当下国际商法领域仍存在许多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如判例法摘要汇编作为有权解释能不能直接援引、在无涉外因素的情形下,国际商事惯例及国际商事条约能否援引等等,最后颜林老师对左老师的到来表达热烈祝贺,携全体参会师生向左海聪教授再次表示隆重的欢迎!本次讲座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人:黄葭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