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漫天堂

学术动态

学术动态

当前位置: 禁漫天堂 > 学术动态 > 正文

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经济法治发展与江苏新实践”学术研讨会在南京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3-12-22 作者: 来源: 禁漫天堂 点击:

2023年12月16日,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经济法治发展与江苏新实践”学术研讨会在南京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承办,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禁漫天堂 、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江苏大学、江苏警官学院、浙江师范大学、广东海洋大学等高校和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商天勤(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江苏坤商律师事务所、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南京宁商破产清算事务所、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等单位近150名代表参加会议。

开幕式

本次会议的开幕式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高志宏教授主持。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黄志球教授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学者们接续奋斗,辛勤耕耘,引领和推动了江苏省经济法理论研究的兴起、发展和兴旺。省内广大经济法工作者积极应对经济法发展带来的诸多挑战,为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和经济治理体系、服务和保障国家经济建设、践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产生了一大批优秀的经济法学研究成果。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也将持续探索研究中国式现代化,为江苏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供助力,为江苏省经济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繁荣做出应有贡献。

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南京大学禁漫天堂 叶金强教授到会致辞,对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的各项工作进展和成效给予了肯定,并为研究会的未来发展提出以下三点建议:第一,坚定思想政治引领,确保正确政治导向,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第二,聚焦推进规范建设,切实提升工作水平,将学术和实务更好的结合,立足本省实际;第三,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坚持以问题意识和回应现实需要作为研究导向和学科定位,把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建设成为我省经济法领域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禁漫天堂 倪斐教授到会致辞,对本次年会主题“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经济法治发展与江苏新实践”进行了阐释,指出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江苏省有能力也有责任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本次年会有多位学者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经济高质量发展问题、实现共同富裕问题、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法治保障等热点问题以及江苏地方法治实践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了一些高质量的学术成果,非常契合本次年会的主题。

禁漫天堂 党委书记朱宁在开幕式宣读了关于同意成立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功能性党支部的批复。

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审计大学禁漫天堂 秦国荣教授在开幕式现场宣布了聘任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的决定。


主题演讲

主题演讲环节由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陈爱蓓主持。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禁漫天堂 李友根教授在会上作了题为《互联网平台规制的正当性与公共承运人理论》的报告,重点介绍了公共承运人理论的“前世今生”,提出该理论对互联网平台规制的正当性。他强调,我国对互联网平台的规制具有宽泛的空间、我国地方政府享有广泛的立法权,对平台进行规制和司法裁判要用尽法律解释的可能,深入挖掘传统文化来支持法律规制,不能只讲必要性而要讲正当性,尊重技术发展的规律是必要的。

本次会议优秀论文一等奖获得者、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系讲师季洁作了题为《从基础设施公募REITs谈共同富裕实现的财政调控法路径》的报告,指出了共同富裕下公共基础建设的财政难题以及地方财政所面临的基础设施负担,强调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启动可为基础设施结构性融资与资金退出提供通道,该思路可以延伸至其他公共产品的差异化财政条款,以更大程度满足生产与分配的双层调控需求。

在与谈环节,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审计大学禁漫天堂 秦国荣教授首先对李友根教授的研究方法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其研究注重实证方法,开宗明义,值得学界众家学习。然后,他对季洁老师的选题给予高度评价,指出季老师的论文内容详实,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

江南大学禁漫天堂 高凛教授在与谈中高度肯定李友根教授的论文,指出其论述逻辑严密、结构紧凑,展开了从古到今的全面论述,强调学术研究就是研究理论,但并非域外的所有理论都可以借鉴,还需要和我国的国情相结合。她也对季洁老师的论文进行了肯定,对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法律调控途径表示好奇,希望能够相互学习。


专题一 中国式现代化与经济法理论

专题一“中国式现代化与经济法理论”的研讨由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禁漫天堂 宋亚辉教授与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工业大学期刊部主任骆小春教授共同主持。


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禁漫天堂 方小敏教授作了题为《确立反垄断法“鼓励创新”目标 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报告,通过对《反垄断法》第一条新增的“鼓励创新”目标与其他几个原有目标之间的关系的分析,强调了经济发展目标与法律规范基准的区分,静态效率和动态效率的区分,以及创新竞争(过程)和创新效率(结果)的区分,阐述了“鼓励创新”这一新增目标的定位和适用。

南京农业大学法律系周樨平教授作了题为《数据开放的反垄断法路径》的报告。她首先对数据垄断的概念进行解析,然后介绍了我国、美国和欧盟关于认定数据拒绝交易行为的要件,并以此为基础强调“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竞争损害”这三个要件,强调数据拒绝交易认定不适用必要设施理论。此外,她对竞争影响下的数据拒绝交易责任问题进行了探讨。

南京财经大学禁漫天堂 经济法系主任张壹帆副教授作了题为《ESG理念下推动中国金融资本全球合规的软硬法协同研究》的报告,指出中国金融资本的全球合规与ESG提升是未来中国参与领导全球治理的法律基石,中国监管机构可参照欧美上市公司的ESG强制披露,将金融资本列入ESG必须强制披露的特殊行业,建构一个以硬法监管为主,以全球合规软法为辅的软硬协同治理体系。

禁漫天堂 讲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王由海作了题为《论证券监管和解合规制度》的报告,认为传统的高权证券监管模式难以实现对证券违法行为的有效治理,证券监管和解合规制度成为证券违法行为治理的新道路。证券监管和解合规制度并非单个监管工具,而是一整套制度体系,是企业自我规制与政府规制的统一。作为一种规制工具,证券监管和解合规制度本身也是对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干预,必须置于行政法治的框架下加以控制。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朱明文作了题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民间借贷纠纷的诉源治理路径研究》的报告,指出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治理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矛盾,单纯依靠诉讼解决民间借贷矛盾并非明智之举,探索诉源治理路径可能成为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新思路。要通过多种矛盾化解手段,预防潜在纠纷、化解已有矛盾,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实现化纠纷于诉外、止纠纷于诉内。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邹培作了题为《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下检察助力企业发展机制研究——以企业合规为视角》的报告,从剖析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核心问题入手,分析了检察机关在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角色定位,厘清了目前检察机关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障碍,从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顶层设计入手,对“专业化办案模式”“系统化保护模式”“地方立法保护模式”等地方检察机关的典型做法进行了梳理总结,探索检察机关如何在加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起到切实及恰当的作用。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芈永梅作了题为《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立法研究》的报告,认为如何在促进人工智能发展与防范风险安全中取得平衡是值得探讨的话题,对国内外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并探讨了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重点,主张为了促进江苏省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应当出台与人工智能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在与谈环节,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政学院系主任宋晓丹副教授高度评价了七位发言人的报告,认为他们的报告经过了深入思考,逻辑严谨、论证有力。她还指出,对数据垄断问题不仅要做好构成要件和认定路径的研究,还要探讨如何做好配套制度的建设,这样才能在有效规制违法行为的同时提高企业数据开放的积极性。浙江师范大学禁漫天堂 讲师郭芳芳也对七位发言人的报告进行肯定,分别指出每个报告的亮点和不足之处,并表达了自己关于中国式现代化与经济法理论的见解。


专题二 中国式现代化与一般市场经济法治

专题二“中国式现代化与一般市场经济法治”的研讨由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南大学禁漫天堂 钱玉文教授与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徐光新处长共同主持。

扬州大学禁漫天堂 马辉教授作了题为《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功能定位与制度构造》的报告,对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功能定位、实体制度构造和程序机制进行探讨,认为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范围应限于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两种经济垄断行为,诉讼请求以停止违法行为等禁令诉讼为主,允许检察机关提供不当所得剥夺之诉,并且无需设置诉前公告程序。

江苏警官学院杨慧副教授作了题为《对á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ñ的几点思考》的报告,分别讨论了公平竞争审查的审查对象、审查主体和审查内容,指出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存在的困局并提出内部“制审”分离和初步审查与进一步审查相结合的解决方法。

禁漫天堂 讲师胡丽文作了题为《统一大市场视域下反垄断事务的共同事权属性及其实施结构》的报告,指出反垄断领域的执法权力下放是制度改革也是历史传统,在业已形成的双层执法结构的条件下,应当结合执法权限下放以及地方行权空间的变化现实,中央和地方可以在此框架下通过反垄断执法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苏州大学王健禁漫天堂 讲师方翔作了题为《论反垄断全链条监管机制的构建》的报告,认为我国虽然有反垄断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活动,但尚未形成整体性的前中后相衔接的全链条监管机制,应当明确不同监管环节的目标,了解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具体系的功能分层,组合适用各环节监管工具以形成我国反垄断全链条监管机制的构建。


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讲师莫旻丹作了题为《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内涵溯源与概念厘清》的报告,在介绍共享经济平台企业概念的三个面向的基础上,界定了共享经济平台企业的主体概念,强调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具有平等性、合作性、全面性与共赢性的伦理特征,具有一致性、交互性与共享共担性的治理特征,具有高度集中、复杂行为与多重绩效的产业组织特征。

南京大学禁漫天堂 博士研究生高建成作了题为《竞争法视阈下数据抓取行为的合法性——从用户同意到可携带权的思路演进》的报告,认为对非个人信息数据而言,仅凭用户同意无法产生阻却数据抓取行为违法性之效力;至于依法享有可携带权的个人信息数据,在满足行权条件的前提下,用户可通过同意的方式授权第三方进行数据获取,进而阻却第三方行为的违法性。

南京审计大学禁漫天堂 硕士研究生董炜晨作了题为《竞争中性视角下公平竞争审查例外的利益衡量与制度优化》的报告,认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公平竞争审查例外制度进行了重要修改,对此需要结合政府与市场关系中的重要理论,明确例外制度的功能,降低例外制度被滥用的可能性,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例外制度的实施。

在与谈环节,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林海副研究员高度评价了七位发言人的分享,强调反垄断事前监管的重要性,同时指出竞争中性例外原则会存在权力滥用的风险,要在经济法领域以小见大,探索出更多的制度支撑。江苏省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徐金波副主任也对七位发言人的报告进行肯定,指出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角度新颖且价值性高,强调对共享经济平台的责任划分进而厘清平台企业的概念。




专题三 中国式现代化与特殊市场经济法治

专题三“中国式现代化与特殊市场经济法治”的研讨由江南大学禁漫天堂 高凛教授与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唐瑜处长共同主持。

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南大学禁漫天堂 钱玉文教授作了题为《论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的规制路径》的报告,分别探讨了消费者金融信息的规制现状和权益归属,以及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的既有框架、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的规制路径,并从公共规制、私人规制和合作规制三个方面进行阐述,认为在司法实务中,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侵权责任的请求权基础应当落实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具体条款中去。

江苏大学禁漫天堂 杜乐其副教授作了题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礼道歉责任补偿客体的界定》的报告,通过对赔礼道歉补偿客体的梳理,指出偏离传统人格权益损害基础而构造出更具独立性的“消费环境精神利益损失”将引发客体抽象性与空洞性的困境,应当回归与赔礼道歉责任相匹配的人格权益损害,进而将司法裁判置于“人格权益损害到赔礼道歉责任”的逻辑轨道上,并且在受众类型上,应当限定为人格权益遭受损害的不特定消费者。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王叶作了题为《á公司法ñ修改背景下股东抽逃出资纠纷案件裁判规则及重构》的报告,通过梳理主体、行为和责任认定的相关疑难问题,认为在具体实践案件中要正确区分股东抽逃出资行为与正常交易行为,以实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

南京大学禁漫天堂 博士研究生张雅晴作了题为《论投资经验在适当性义务中的作用》的报告,从我国的司法现状出发,对适当性义务的正当性问题进行探究,并在梳理美国、欧盟和德国以及我国适当性义务历史发展的基础上,指出投资经验能够阻却金融机构违反适当性义务的责任成立以及影响金融机构承担责任的份额。

禁漫天堂 博士研究生逯鑫赫作了题为《政府特许经营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适用》的报告,从既往研究存在的问题出发讨论政府特许经营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适用问题,认为应当深入研究审查标准的差异性以及政府特许经营领域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招投标制度或政府采购制度之间的关系和衔接性。

北京市万商天勤(南京)律师事务所王兴艳律师作了题为《医美领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实现路径研究》的报告,通过分析医美领域存在的实践问题,指出在医美领域适用消费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并从增加实体法上的适格原告、发挥联合执法作用、加强市场监管的源头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路径探索。

在与谈环节,南京财经大学禁漫天堂 经济法系主任张壹帆副教授指出本专题的内容丰富,观点非常写实,涉及的领域既包括消法、公司法、金融法也包括了反垄断法等,非常贴合中国法治进程中的实践性问题。禁漫天堂 讲师吴勇也指出本单元的选题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既有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运用了传统民法理论和教义学分析方法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决,具有启发性。

在自由讨论环节,来自北京天达共和(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张鹏飞律师积极提问:当代理公司债权人向公司发起诉讼时,如果希望追加公司抽逃出资的股东,而债权人面临收集证据困难时,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时所提交的证据需要到达什么程度,以及证据的来源如何?王叶法官给出回应,表明在实际案件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往往有大额的交易往来,原告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才能开具调查令。关于证据的来源,公司每年都有年度的审级报告以及财务数据,律师可以从这两方面入手。



专题四 中国式现代化与江苏经济法治

专题四“中国式现代化与江苏经济法治”的研讨由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周合星主任和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东南大学禁漫天堂 任丹丽副教授共同主持。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田晓晴主任作了题为《检察能动履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路径探析》的报告,详细介绍了推进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所面临的实践挑战,提出应当完善法律法规,联动建立配套机制;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找准护航民企环节切入点;致力于全流程企业合规,提升检察履职服务质效等建议,来推进法制化营商环境。

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仝春景副主任作了题为《关于串通投标行为多元治理路径探究》的报告,从串通投标的概念、表现形式以及形成原因出发,提出应当把握规律,科学识别串通投标行为,加大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力度,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和信用评价体系来对串通投标行为进行打击。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瞿冬芹副主任作了题为《以江苏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报告,提出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应当把数字理念和检察监督思维融合到民事检察监督中,实现数字智能技术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赋能,因地制宜地探索出符合地区检察监督规律的智慧模型,推动本地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崇安寺检察室朱佩佩副主任作了题为《检察履职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问题研究》的报告,在通过详细数据论证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之后,针对民营企业涉法领域所存在的企业讳讼忌法现象、企业内部监管机制不完善、企业发展外部环境有待升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检察机关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的四种具体举措。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杨明月作了题为《我国数字平台监管的困境检视与制度进路》的报告,指出数字平台存在监管理念陈旧、监管目标单一、监管边界不清等困境,对其根源进行归因剖析之后,提出了相应的制度应对措施,认为应当树立风险导向的监管理念,注重用户权益保护与信息安全,引入动态化技术手段监管。

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吴知然律师作了题为《论股东垫付情形下第三人垫付的职工债权认定》的报告,强调美国“深石原则”的借鉴意义,对股东垫付职工债权的认定规则进行重构,认为第三方垫付职工债权这一规则的认定前提是职工债权的成立,在审查股东垫付职工债权所形成的债权时,股东是否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行为也应当纳入审查范围。

在与谈环节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系王胜民对本单元发言人的选题给予了高度肯定,指出各位发言人的报告既具有前沿性又能立足于我国实际,结合域外经验,论证扎实,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司法的现状。禁漫天堂 博士后张琪也赞扬了本单元的报告,指出来自律所和法检部门的报告充分结合了司法公正者的实践经验,问题意识非常清晰,既有宏观思考也有微观思考,值得肯定。



闭幕式

本次会议的闭幕式由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系王炳教授主持。

扬州大学禁漫天堂 马辉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学术总结。他在系统叙述会议议程的六个板块之后,用12个字高度概括了全天的会议内容,即综合性、本土性、交叉性、前瞻性。他强调经济法本身就是综合法,既涉及私法和公法的综合,又涉及不同领域的具体监管的综合,这些在本次会议中都有充分体现。与会报告基本上围绕中国问题的展开与解决,体现了经济法的本土性;同时融合经济学、金融学等跨学科知识,体现了经济法的交叉性;以及对诸多与互联网相关的问题进行讨论,体现了经济法的前瞻性。

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禁漫天堂 奚庆副教授宣布本次会议的获奖论文及组织颁奖。

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决策委员会委员程慧律师代表协办单位进行致谢。


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禁漫天堂 倪斐教授进行总结发言,对获奖代表表示祝贺,并对本次年会的发言人与主持人、青年老师们以及协办单位等表示感谢。

最后,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系王炳教授宣布本次会议圆满结束,正式闭幕,并畅想了对2024年年会的期待。

文:张晓媛、付辉凡、翟耀庭、李寒雪、徐晓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