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参加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医疗保障期已近结束,为保障已参保学生的医疗保障能按时接续,现将续保及老生新参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金额: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学生本人需缴纳100元/人/年。
二、保障期:此次投保的保障期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1、缴费时间:5月4日00:00至5月16日24:00
①将校园卡放置在校园卡自助一体机的读卡区域并点击“校卡服务”
③选中缴费项目,点击缴费,按照设备提示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请取走卡片
3、收取低保材料
申请免缴费的低保生仍需先缴费,同时向班长处提交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复印件(班长收齐后5月16日下午统一交至行敏楼307)。低保证要显示学生本人姓名且通过2013年或2014年年审,如未显示此类信息,请提供原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与低保证户主的关系证明或年审证明。待市医保中心验证后,统一办理退款手续。(材料要求同续保低保)
1、新参保指第一次在南京参保者、曾在南京参保但上一年度未在我校续保者。
填写《2014-2015年度5月份老生新参保名单》(见附件3),并统一收取医保费。
注:新参保数据中,第一次在南京参保者的个人信息涉及到医保卡的制作。学生第一次参保制卡是免费的,而更改信息重新制卡则需上缴30元制卡费。
提交照片规格:(1)最近一年标准证件照;(2)底色为红色或蓝色,不能模糊或有污点,不能留白边;(3)照片大小:252*312象素;(4)JPG格式;(5)照片文件名为“学号”。(5月16日前发给班长)
除已在家办理医保的同学外,原则上要求所有同学参保。已在家办理医保的不再办理大学生医保的同学务必填写《研究生告知书》(研究生)或《家长告知书》(本科生),并于5月16日前交给各班班长,同时填写不参保同学信息表(附件5)。
(二)以班级为单位向行敏楼307办公室提交的材料:
(1)《2014-2015学年续保生缴费名单》(附件2)
(3)如有信息修改请同时提交《2014-2015年度5月份学生续保信息修改表》(附件1)电子表。
(1)《2014-2015年度5月份老生新参保名单》(附件3)电子表和纸质表,纸质表要本人签字确认。
提交照片规格:(1)最近一年标准证件照;(2)底色为红色或蓝色,不能模糊或有污点,不能留白边;(3)照片大小:252*312象素;(4)JPG格式;(5)照片文件名为“学号”。
3、低保材料及电子名单;名单提交字段中必须有医保号或学号或身份证号等唯一识别身份的字段。
1、续保学生在规定缴费时间内缴费未成功的,由班长统一统计信息,收取现金。5月16号下午班长将收齐的现金交至行敏楼307办公室。
2、毕业生不再办理续保。若继续在我校读研或读博(包括直博生),为保证学号的正确性,请在下学期开学时再办理新参保。
附件1:2014-2015年度5月份学生续保信息修改表
附件3:2014-2015年度5月份老生新参保名单
附件4:4-1家长告知书(本科生用);4-2研究生告知书(研究生用)
附件5:不参保同学信息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