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3日下午,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原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姚兵兵为禁漫天堂
师生举办了一场题为“商标法三个重要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兼论商标法第五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线下讲座。讲座由禁漫天堂
院长助理马晓燕教授主持。

姚兵兵院长首先以“中南海”烟草商标被裁定无效案、四川“青花椒”商标侵权案、“潼关肉夹馍”商标之争等案为例,向同学们讲述了《商标法》颁布四十年以来对企业的重要影响以及第五次修订的背景。
接着,从三个部分就本次讲座的内容予以展开,第一部分是关于《商标法》第7条“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解和适用,介绍了诚实信用原则在商标领域的统领作用、引入的背景以及在商标法中的具体适用、司法判决中适用的典型案例。姚院长从乔丹案、歌力思案、优衣库案、福升案逐一评析,帮助同学们通过不同类型商标纠纷案件去理解和适用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部分是关于《商标法》第10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理解适用,姚院长生动讲解了“子腊贡米”商标无效案、“硒谷香米xiguxiangmi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全天然”案、“肾源春冰糖蜜液”案、“供港”案、“面条鲜”案、“六个核桃”案等一系列典型案例;并通过“掴足”商标无效案、“大姨妈”案、“无尖不商”案、“雪域吃货”案等案件分析了《商标法》第10条关于“其他不良影响”的理解和适用,对《商标法》第五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部分关于“重大不良影响”“同重要传统文化符号名称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进行了分析解读。
第三部分是关于《商标法》第11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理解和适用,姚院长重点介绍了“直接表示”的司法用和商标显著性问题。

姚兵兵院长在讲座中通过大量鲜活的司法典型案例,深入阐述了我国商标法中关于商标注册核心条款的基本理论与立法宗旨,并就第五次商标法修改中相关内容引发的热点问题做了介绍,整个讲座内容丰富生动,信息量大,来自禁漫天堂
2022级知产法硕班的同学及民商学硕的部分同学共同聆听了姚兵兵院长的精彩分享。
文:刘颖
图:蒋潇雪、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