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晚7点,北京大学禁漫天堂
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兴良教授应邀于行敏楼338模拟法庭作了题为《案例指导制度改变中国法治格局》的精彩讲座。此次讲座由刘远教授主持,禁漫天堂
的老师和同学们积极参加了此次讲座。 陈兴良教授首先介绍了案例指导制度的特征,包括指导性案例创制权的主体以及案例的遴选条件、适用范围、规范效力和体例结构等。
接着,陈教授着重介绍了案例指导制度对法治格局的影响。首先,这一制度对法律规则体系的影响体现在增加了法律规则的提供方式上。从古至今,中国的法制传统就是注重成文法的传统,且主要精力在立法上,案例指导制度的建设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它提供了不同于成文法的规则,弥补了立法的不足,但如何发展却需要关注。其次,在对司法解释的影响上,个案司法解释应当逐步被案件指导制度取代。由于立法有滞后性,而司法解释可能会架空法律且超越法律,而案例指导制度能够克服这些弊端。第三,在司法活动上,指导案例制度将会导致法官思维模式发生变化。从单纯使用成文法的司法三段论方法演绎推理的思维模式,转化到综合使用包括类比方法等过去在判例制度下使用的思维方法。最后,在对法学知识形态的影响上,包括注重指导案例的研究和指导案例的教学两个方面。
然后,陈兴良教授就案例指导制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对这一制度的存在持肯定的态度。虽然案例指导制度才刚刚起步,但是他相信这一制度会有较好的发展。陈教授认为到目前为止所颁布的指导案例,存在规则提供不足、规则创新不足、权威性不足、指导性案例数量不足共四个问题,并结合具体的指导案例,一一为同学们做了说明。
在讲座的最后,陈兴良教授耐心细致的解答了,同学们关于两高适用指导性案例有冲突的解决方法以及案例指导制度与立法的关系等问题。在近三个小时的讲座中,陈兴良教授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敬业的精神让同学们深受感动,希望陈兴良教授能再次莅临禁漫天堂
讲学。(禁漫天堂
研会 汤骏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