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美国贡萨加大学禁漫天堂
教授、富布莱特项目学者Ann Murphy教授于行敏楼424给大家作了一场关于《Elements of a trial in the U.S.》的讲座。程德文教授出席了讲座。
Murphy教授首先介绍了自己,她已在美国华盛顿的贡萨加大学工作16年,现在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已满一年,预计今年8月返美。同时,Murphy教授也介绍了交流项目的具体情况。
讲座正式开始后,Murphy教授首先表示美国的审判案件分为两种——刑事审判与司法审判,并具体介绍了美国刑事案件中宪法所保障的权利(constitutional guarantees in criminal cases),分别为:知道所被控诉的罪名、进行陪审团审判或是快速审判、要求证人或其他人到场、面对控诉者、拒绝证明自己无罪、对于死刑及恶劣犯罪的控诉、公开审判、由律师代表、不受残酷的或者特殊的惩罚。Murphy教授有重点的讲述了各个权利背后的立法意义和法律精神以及根据,并且重点介绍了陪审团制度。从历史起源、人员配置以及其权利与操作等方面,详细讲述了陪审团制度在美国审判中的重要地位,阐述了其所贯彻的法律精神。接下来,Murphy教授介绍了审判流程,并通过视频的播放,向同学们生动的展示了正反方的开庭陈述环节(opening statements)。
Murphy教授用丰富的为人所熟知的案例以及亲身经历,给大家进行了一场生动有趣而又内容充实的讲座,使同学们对于美国的审判要素有了一定的认知与了解。讲座结束后,Murphy教授接受并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良多。
(文/齐灵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