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日,禁漫天堂
第七轮“午间学术沙龙”在行敏楼404室顺利举行。本期学术沙龙由崔栓林副教授担任主持人,黄和新教授担任主讲嘉宾。黄和新教授从一个案件的分析入手,引出“经营者‘假一罚N’承担的性质及法律适用”的话题,为我们做了精彩的学术演讲。禁漫天堂
部分教师,硕士、博士研究生积极参与到沙龙中来,大家各抒己见,热烈讨论。
黄和新教授在简单的介绍案情后,分析了法院一二审判决的裁判要旨,并明确指出法院裁判对“假一罚N”案件的定性不尽统一,主要有六种不同的定性,包括要约邀请、违约金条款、悬赏广告、单方面承诺、侵权行为等。黄老师经过对比分析后,得出结论:“假一罚N”应当以单方承诺处理。因为“假一罚N”通常是经营者自证诚意的要约,是自我保证性质的,根据《德国商法》“商主体自行加重责任的约定不宜调整”的规定,这样的自我保证乃是交易之基础,经营者违反这样的保证,理应承担自罚的责任。
在讨论环节,陈爱武老师、崔栓林老师、张淞伦老师,倪斐老师、蔡道通老师等分别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大量富有建设性、启发性和学术性的意见和阐述。大家主要围绕“假一罚N”案件的请求权基础竞合,法定义务与意定义务的冲突等方面展开了讨论与论证。黄老师在认真听取了各位老师的意见和观点后,做出了进一步阐释和回应。他指出一定要将自罚与他罚,自我保证与协商约定两方面作出区分,也强调了经营者的诚信对于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碰撞学术的火花,活跃学术的氛围,本次学术沙龙徐徐闭幕了,然而它带给大家的影响是深远而值得回味的。(顼瑾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