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接学校通知2017年春季学期赴香港、台湾地区院校交换生项目现已启动,具体申报书请查看学校网站//www.18-jmtt.com/Link/2016-9/163308_636487.html
一、申请院校
1.台湾师范大学:课程请见台师大各学院网站。
2.彰化师范大学:课程请见彰化师大各系所网站。
3.台湾辅仁大学:仅限法律专业。
4.台湾东吴大学:课程请见://web.sys.scu.edu.tw/class40.asp?option=1。
5.香港岭南大学:课程请见//www.ln.edu.hk/reg/course_descriptions4yr.php。
二、交换生名额
1.台湾师范大学:本科生、硕士生,2名公费生。自费生(本硕博皆可,名额不限)。
2.彰化师范大学:本科生、硕士生,1名公费生,1名自费生。
3.台湾辅仁大学:本科生、硕士生,3名公费。 限法律专业。
4.台湾东吴大学:本科生、硕士生,1名公费。因名额限制,春季班不接受法学专业学生申请。
5.香港岭南大学:本科生,5名公费生。英语要求:托福成绩213 分(机考)、550分 (纸考)、79分 (网考),或者雅思成绩6分。
注:自费生在交换期间需按接待学校学费标准缴纳该校的学费,并缴纳我校学费。
三、交换学习期限
2017年2月—2017年6月
四、报名资格
1.我校全日制在籍且修满一年课程的学生;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具备国内外时事政治方面相关知识,了解国家对台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
3.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良好;
4.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
5.父母同意;
6.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五、报名时间
学生向各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部)按名额推荐学生并在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辅仁大学的学生将下列材料于2016年9月20日下班前提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随园校区200号楼104)。申请其他学校的学生将下列材料于2016年10月20日下班前提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随园校区200号楼104)。材料不齐、未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六、报名资料
1. 学生申请及学院推荐表,由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附件1);
2. 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3. 各学校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
七、选拔方法
1.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2.学生将申请材料交至港澳台办;
3.港澳台办择优选拔,确定名单;
4.港澳台办将根据报名分布情况,统筹调整实际派出名额及对口院校;
5.接待院校对入选学生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交换生推荐名单。
八、其他事项
1.一旦通过选拔,不得放弃交换机会;
2.公费学生无须缴纳台湾地区院校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证件办理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3.自费生需缴纳对方大学学费,一学期学费大约为一万至一万五人民币(台湾地区)。
4.选拔期间,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对方大学直接联系,干涉选拔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九、联系人:
联系人:蒋老师
地址:随园校区200号楼104室
联系电话:8359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