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 》(苏教助[2008]9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委托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统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由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办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为我校江苏籍全日制1-3年级普通本科生,1-2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其应具备的条件为:
2、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
3、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且不得突破贷款上限。2014年入学的新生贷款上限为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000元;此前已经入学的在校生贷款上限仍为6000元。
1、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统一填写《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1)。(此表填写的正确性将关系到学生是否能顺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拟贷款学生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
2、学生填好的《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经学院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由学院统一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录入。
3、学生资助中心汇总上报省资助中心审核无异议后,由学院统一打印每位贷款学生的贷款证明、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统一交至学校资助中心盖章后返回各学院至贷款学生。
4、学生本人凭学生资助中心发放的贷款证明、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办理时须准备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卡折合一)(去年已申请贷款并办理了邮政储蓄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的,无须再办理)、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家长(监护人)身份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