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人: 刘 明 生
——东吴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留德博士
一、研讨题目:《离婚案件与终止收养案件的程序基本原则》
时间:2014年12月29号周一上午9:30—11:30
地点:行敏楼414
二、讲座题目:民事财产诉讼事实与证据提出之提出原则
-修正辩论主义抑或协同主义?
时间:2014年12月29号周一下午2:00—4:00
地点:行敏楼410
三、讲座题目:诉讼系争物或诉讼标的的权利之继受与既判力主观效力范围扩张
时间:2014年12月30号周二上午9:30—11:30
地点:行敏楼410
主 办: 法 学 院
竭诚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