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并能够与区域法治发展密切结合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的法律人才。具体要求是:掌握系统的法学基本知识、部门法的基本理论;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法社会学与法人类学的相关原理,整理、分析区域法治发展的信息资料,并将其运用于区域法治发展的实践之中;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法学专业的相关外文资料;毕业后能够独立展开结合区域特点的法学理论与部门法的理论研究,在立法、行政、司法等部门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法治江苏建设贡献力量。
通过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重要平台,禁漫天堂
、东南大学禁漫天堂
、苏州大学禁漫天堂
、扬州大学禁漫天堂
和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整合五个协同单位的师资与专业优势,对禁漫天堂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区域法治发展方向的研究生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的学术训练,联合培养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非法学)区域法治发展方向的研究生。
(一)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强调教学内容的基础性、理论性和前沿性,重视和加强以前沿理论为内容、以学术研讨为形式的教学方式,着重培养学生的学术思考和理论研究能力;社会实践方面,通过与导师组的沟通,应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一次社会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由禁漫天堂
、东南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和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五家禁漫天堂
所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三)研究生在第一学年的第一学期,根据自身学习兴趣和自我培养目标,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由导师组根据方便师生沟通、尊重学生专业兴趣与发挥教师专业特长的原则确定研究生的指导教师。研究生培养期间,指导教师负责对所指导的研究生直接进行经常性的专业学习指导和学位论文写作指导。
1.指导教师: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区域法治发展方向研究生在入学后二个月内确定指导教师,并在导师或导师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报学院备案。
2.课程学习:课程学习是整个培养的核心环节,应在完成教育部规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的基础上,修读区域法治发展方向的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注重自主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文献阅读:充分发挥经典文献阅读在夯实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中的作用,根据区域法治发展专业方向的特点编制阅读书目,提供给研究生,并提出阅读和考核要求。
4.论文开题:该专业方向研究生应在广泛阅读文献和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的基础上,与实际项目、研究课题或需解决的问题相结合,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进行开题,开题时间在第三学期。
5.论文写作:论文写作环节应侧重于对该方向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系统、全面的科研训练,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论文答辩:学位论文实行校内外专家评阅和盲审制度,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区域法治发展方向研究生学制三年。
区域法治发展方向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安排学制学分和课程设置。
本方向研究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课程设置包括四个板块:(一)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公共课程(2门)和基础课程(14门);(二)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区域法治发展方向必修课程;(三)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区域法治发展方向选修课程;和(四)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实践必修环节。其中第(一)板块由禁漫天堂
组织实施;第(二)(三)板块由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以发挥各协同单位的资源优势为原则、依据相关研究平台组织实施。在学分结构中,除实践必修环节8学分、学位论文或调研报告10学分外,其他板块课程与学分分布如下。
(二)方向必修课程(共12学分,由每个平台各主持一门课程)
(三)方向选修课程(共12学分,由每个研究平台各主持一门课程,学生需从中至少选修3门)
区域法治发展方向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或调研报告(学位论文或研究报告二者择一即可)是该方向研究生培养和申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必备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最重要手段。专业学位论文写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细则》和学校的有关文件。
1.研究生应当在导师指导下围绕某一研究课题查阅相关资料,进行文献研读,以完成学位论文申请硕士学位;或者基于自己感兴趣的主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社会调研,以调研报告申请学位。在进行必要的准备后,本专业方向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或者调研报告开题程序,学位论文或调研报告的开题安排在第三学期末进行。
2.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或调研报告开题时必须就选题及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论文写作大纲与进度安排、主要参考论著等内容撰写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字数不得少于7千字。
3.开题报告会在本学位点导师组成员参加下公开进行,开题报告人经导师组咨询、论证、评议通过之后方可开始撰写论文。
1.研究生必须在开题报告通过后即开始论文写作,利用第四、第五学期完成论文初稿的撰写,于第五学期结束前交指导教师审阅;调研报告的写作可以在前期调研成果的基础上进行。
2.研究生在第六学期初根据导师意见在一个月内完成学位论文与调研报告的修改、定稿、打印等全部工作。
3.专业学位论文与调研报告的写作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纪律,严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论文写作的格式及打印规格按相关要求执行。
4.专业学位论文与调研报告的字数一般不得少于3万字。
1.研究生必须通过所学课程的考核,完成社会实践,获得规定的学分之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2.专业学位论文与调研报告的评审和答辩安排在第六学期进行。
该专业方向研究生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准予毕业。
研究生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后,依据有关规定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1.学位论文与调研报告可分别作为申请学位的手段,而不必同时备具;关于此点,修改后的方案根据您的意见已作出说明。